開曼英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開曼英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總經理及獨立董事報告。
內部稽核總則及內部稽核細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含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瞭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檔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長及董事會。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元配置專任稽核人員,設有經理及其所屬稽核人員共計7人。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本公司稽核主管每月向獨立董事報告「全集團稽核報告與改善情況追蹤」。
(二)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于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向獨立董事及會計師報告內部稽核執行狀況。
2019年溝通情況如下:
日期 | 溝通事項 |
2019年03月25日 | 2018年度11月、12月及2019年度1月、2月內部稽核報告執行狀況 |
2019年05月10日 | 2019年度3月及4月內部稽核報告執行狀況 |
2019年08月13日 | 2019年度5月及6月內部稽核報告執行狀況 |